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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医√药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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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三◣元里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机@ 场路12号,邮政编码:510405。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ζ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本科录取为第∞一批次,专科(高职)录取为≡第三批专科。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ω 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〇,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々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两步进行录取▆。第一步:依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的方法,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第二步:未被前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四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高考总分①成绩较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 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 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和体育术科成绩均相同时,文化课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如无文化课成绩排∴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科¤类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五条 对省级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卐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我校在上海、浙江的选课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在一市一省的录取∑ 原则按照在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选测科目的等级是AB及以上,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Ψ到低排序。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中医学∞(九年制)、中医学(“5+3”一体化)按本科、硕士、博士培养阶段的学费标准分段收费:

                  高水平建★设学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所涉及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7660元/生·学年;

                  住宿费:18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奖学金:

                  高考原始总分高于该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ㄨ省(直辖市、自治区)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在受奖范围内按总分由高至低奖励考生。高考原始总分高〇于一本线80分(含8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8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高考原始总分高〇于一本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

                  (二)体育类考生

                  高水平运动员:获健将级、武术武英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获亚洲前三名、世界前六名↙,视运动员运动水平由学校研究确定奖励金额。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张林

                  传真:020-39359128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20-39358545

                  学校网址:http://www.gzucm.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托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々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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