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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ㄨ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123

                  广州校区: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塔山大道2号;邮政编码:511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ぷ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做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广东省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々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第二十一条 考生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兼顾单科成绩作调剂录取。对投档总分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或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ξ十三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

                  美♂术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督办公室,联系人:敖靖楠

                  电子邮箱:309247387@qq.com

                  咨询电话:总机:020—82712222 82719999 转招办

                  传 真:020—82726321

                  学校网址:http://www.gzzj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Ψ 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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