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迄今已有108年办学历史,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2010年面向全国ζ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ζ (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除外)、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书法学专业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总分占40%、专业成绩总分占6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队录取;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2、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々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6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3500-4500元/年,专科专业3500-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ㄨ500-800元/年。
第十七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招生咨询、录取结果查询和了解学校的办学【条件:
E - mail:zsk@hebtu.edu.cn 招办电话:0311-86269134、86269891(传真)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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