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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邮政编码:511325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ζ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ω 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线、高职“3+证书”;外省录取批次见当地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 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ω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①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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