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湖╳南中医药大学引入民营资本主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校地址: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现有含浦、东塘2个校区,校园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4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5所附属医院,2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学院招生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2015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市、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一条 护理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院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ξ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网址:http://xxxy.hnctcm.edu.cn/。
第十九条 学ζ 院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专门负责人员,协助学生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后←续办理流程◣和勤工助学事项,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在我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颁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 0731-85381080 (兼传真) 85381219
网 址: http://xxxy.hnctcm.edu.cn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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