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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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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ξ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

                  七、学校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Ψ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天津滨海新区政府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录取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即将调档范围的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ζ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ω 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相同的优先安排(文科生:语文、数学、外语之和、理科生:数学、外语之和)成绩高的考生。

                  第九条 对天︾津考生,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加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相同则优先安排(文科生:语、数、外之和、理科生:数学、外语之和)成绩高的考生。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果A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B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报考金融学专业2+2国际交流项目的考生,数学和英语高考成绩均须达到90分(满分150分)以上。

                  第十三条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我校经、管、法学【科门类及广告学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理、工学科门类及语言类专业学费为16000元/生/年,美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被学校录取后下发的2016级新生报到须知。政府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卐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2017年在浙江招生专业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①。未ㄨ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地一本录取线以上的文、理考生,且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者,获新生奖○学金1万元(名额不限);

                  3、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奖金8000元;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5000元。

                  第二十条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凡是在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〇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网址: http://binhai.nankai.edu.cn

                  咨询电话: 022 — 6330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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