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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主页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下,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022

                  第七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浙江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浙江︽大学全面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占地约1200亩,建设总投资8.4亿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浙江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专业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按照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凡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卐:在浙江省,一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一类考试科目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序与一类相同;其他各省、市、自治区参照上述原则排序。

                  第二十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B,另一门达到C);进档考生按照“先分Ψ 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部分专业的英语单科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其它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录∩取新生要求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学习与生活;建筑学、数字媒体艺术和工业设计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①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专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6000元/生·学年;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5300元/生·学年;

                  3.建筑学、数字媒体艺术、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业设计专业,25000元/生·学年;

                  5.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包装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日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18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ω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①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或个人捐□ 赠的奖助学金,学校纳入政府奖励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超过一◆千万。

                  第三十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中公布。

                  1.招生热线:0574-88229100

                  3.咨询QQ:800049001

                  5.学校网址:http://www.nit.zju.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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