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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主页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下,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022

                  第七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浙江大学全面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占地约1200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浙江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专业◤)招生,其他专业面向普通类(含普通类提前)招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按照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科类招生。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取考生档案。

                  1.普通类、艺术类平行录取

                  (2)考生位次: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艺术类(美术类)考生位次按该类别所有考生综合分成绩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术科)成绩,仍相同时,再按普通︻类的规则对文化成绩进行排位。

                  2.普通类提前录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及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1.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类)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类);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者体检不符合有々关规定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5.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B,另一门☉达到C),必修测试科目等级是4C1合格及以上;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第十八条 对于省外艺术类╱专业,学校采用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除有明确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外,对文化、专业(术科)成绩均符合本科报考要求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在本科教学中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2.信息与计算科学、法学、新闻学、广告学、电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专业,17000元/生·学年;

                  4.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专业,23000元/生·学年;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30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同时学校设立各项奖学金、外设〓奖助学金,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1.招生热线:0574-88229100

                  3.咨询QQ:800049001

                  5.学校网址:http://www.nit.zju.edu.cn

                  7.微信公众号:nit_zs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ω责解释。

                  2017年6月

                  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层次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数 学费标准 选考科目范围 类中所含︼专业ω 
                本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 6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本科 生物工程 3 6000 化学 生物 物理
                本科 机械电子⌒工程 3 6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本科 土木类 3 6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本科 网络与新媒体 0 5300 不限
                本科 金融学 3 23000 物理 历史 技术
                本科 法学 3 17000 思想政治 历史 物理
                本科 信息与计算科学 3 17000 物理 技术 化学
                本科 工业设计 3 25000 技术 物理 历史
                本科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 18000 化学 物理 生物
                本科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3 18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本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 18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本科 自动化 3 18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本科 电子信息类 3 18000 物理 化学 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本科 计算机类 3 18000 物理 技术 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本科 化工与制药类 3 18000 化学 物理 生物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本科 建筑学 3 25000 物理 历史 地理
                本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17000 技术 物理 生物
                本科 工程管理 3 23000 物理 地理 历史
                本科 财务管理 3 23000 历史 物理 思想政治
                本科 物流管理 3 17000 物理 地理 技术
                本科 电子商务 3 17000 化学 历史 地理
                本科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类专业) 3 25000 历史 思想政治 地理
                本科 英语类 0 17000 不限 英语、商务英语
                本科 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0 30000 不限 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
                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0 23000 不限
                本科 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 0 30000 不限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
                本科 日语 0 18000 不限
                本科 新闻传播学类 0 17000 不限 新闻学、广告学
                本科 市场营销 0 17000 不限
                本科 旅游管理 0 17000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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