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500000210
高校代码:13980(国标代码)
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卐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 ,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并开始招生,2016级新生将继续在∞连云港校区学习、生活。连云港校区校园①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4.7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学院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8万余册、电子图书36万余种、中外文期刊600余种,近2000集专Ψ业学术视频资料。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院执行教育部与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ξ计入总分。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ζ 者,学院ω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ω 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4、E-mail:kdzjb@njm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6年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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