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内)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500000210
高校代码:1846(江苏省代码)
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①成绩。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规划建筑面积19.97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有馆舍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资源总量75万余册,其中中外文图书33万余册;合订本期刊1.3万册; 电子图书40.6万余册;中外文报刊700余种;2000多集√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 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对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要求选测科目为CC及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技ω 术科目合格。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ㄨ合格者ぷ,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4、E-mail:kdzjb@njmu.edu.cn
第二十四条ㄨ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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