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
第六条 2018年我校面向江苏、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宁夏、新疆、云南、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公办本科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招生代码1120、1439、1620)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BC(含BC)级以上、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含4C)级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体类的江苏省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为更好地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对2018级学生(对口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转本、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等招生类型除∑外)继续实施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工作。
根据现有专业的类型特征与培养目标,学校将其具体划分为11个招生专业◥类,具体如下:
2、旅游管理类(文理科兼招):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4、外国语言●文学类:含商务英语、翻译、英语专业;
6、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物理学专业;
8、数学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10、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ξ 质量与安全、生物科学专业;
考生根据招生专业和11个招生专△业类,按标示代码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高考志愿进行录取。
(一)分流流程
第一学期末,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分流至各↘专业。
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若因休学等情况不能参加当年度专业分流,复学后由教务处按照入学年度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方案妥善组织分流。
各专业分流计划数与招生计划数比例≥1.4。具体分流计划数由学校确定后予以公布。
学校依据“志愿+综合考核”原则分流。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综合考核排序,在所№属招生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填报,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顺序录取。
高考成绩换算办法、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ξ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ζ 行录取。
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的折合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时,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按语数外总分(含附加分)排序;如仍相同,则按语数外(不含附加分)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再按照语文(含附加分)排序,理科类再按照←数学(含附加分)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再按照语文(不含附加分)排序,理科类再按照数学(不含附加分)排序。
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对江苏省、安徽省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山西省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获得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卐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3、音乐类专业:
4、美术类专业:
对山东省参加美术类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Ψ 办法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我校公办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①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
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22000元,赴韩国期间学习费用标准按照合作学校学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900-1500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常设↓电话:025-86178888
学校网址:http://www.njxzc.edu.cn;
本章程由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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