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章程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院国标注册代码:1244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男女比例:不限。
录取规则:
2、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须参加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专科录取线者均可录取。
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5000元/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房间床位)为600元/年至800元/年。
联系电话:0482—8529133 8529028 8529039
电子信箱:nmxzy2006@126.com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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