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①息工程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々↑】ㄨ
为保证我校2013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①章程。
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1、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5、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网(http://zs.nuist.edu.cn)查询。
7、证书颁发:符∴合相应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校际交流等合作培养项目同〖时颁发国外合作大学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专业分别对色盲、色弱提出限考№:
限色盲∑ 专业(12):大气科学(大气探测)、大气科学(大气物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大气科学(大气环境)、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动画(动画艺术/数码动画/数字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ξ/现代展示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3、男女〖比例不限。(国防生根据空军要求)
5、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7、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选测科目类型、等级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2)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国防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普通【类要求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4)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ㄨ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6)其他招生类型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招生。
8、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需参加当地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其中江苏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及我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卐
网 址:http://zs.nuist.edu.cn/
第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十一条本章程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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