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为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方利益。
(一)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校代码:10300(国标);1106(省内);1606(省内中外合作办学)
(三)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五)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ぷ,考生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七)证书颁发:符合各项相应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3+1”或“3+2”学制,前三年在我校就读,第四年开始到外方合作学校就读,学生修满国内与国外@ 课程学分且符合各项相应条件者,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录取规则
(一)身体健康状况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专业分别对色盲、色弱提出限考:
2.限色盲专业(13):大气科学(大气︻探测方向)、大气科学(大气物理方向)、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大气科学(大气环境方向)、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
(三)男女比例不限。
(五)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的院校投档规则々进行录取。
(七)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选测科目类型、等级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2.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普通类要求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要求选测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4.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6.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 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九)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的政策。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卐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ζ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学校设置总额』3000万元的各类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条 咨询电话:025-58731378、58731387,传真:025-58731333,招办邮箱:zsb@nui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招生咨询QQ群:411163969,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第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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