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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大学2016年招生Ψ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 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办学层次为重点本科和高职。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街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5号)。互联网域名为http://www.nwu.edu.cn。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卐对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性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 定专业。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 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ω 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ξ 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ぷ,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三条 专科(高职)录取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 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ㄨ,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志愿征集。注:考 生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8302211 18821620002-0005,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电话:029-88308129。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nwu.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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