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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 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办学层次为本科和√专科(高职)。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互联网域名为http://www.nwu.edu.cn/。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十四条 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对于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和设计学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学校对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成绩合格线要求如下: 1.对高考录取批次没有进行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该合并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 4.对只有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85%; 5.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第二十六条 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八条 专科(高职)录取执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ㄨ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志愿征集。注: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8302211、18821620002-0004,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电话:029-88308129。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nwu.edu.cn/。专科(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9-88363633(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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