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2017年招卐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六条 办学地点
2.教育学院:河南省南阳市七一路ぷ587号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我校今年本@ 科预留计划为10人。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使用原则: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2.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4.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2.考生文化々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4.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1.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3.我校本科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ζ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电话:0377-62233893
学校网址:http://www.nyist.edu.cn
学校招㊣ 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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