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学院的全称为钦州学院,部标代ξ 码为11607,英文名称为QINZHOU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本学院的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招生录取工作事务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九条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要求,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生源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英语、对外汉语本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五条 有明显身体缺陷不宜当教师的,一般不录入师范类专业;有生理、身体缺陷不宜从事表演、播音工作的,不录入音乐、表演、播音专业。
第十七条 根据考试成绩并综合评价,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规定级别奖励(荣誉)的考生,达到规定等级运动员的考生,有文艺、体育等特长的考生,获☆得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航海类专业要求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航海技术专业5.0以上,轮机工程专业4.8以上;无色盲(弱),肝功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技术、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体检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考生。
第二十一条 在同等条件下,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身高165cm以上的体育专业考生,获得↓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费办法:实行学分①制,先按学年预收、按学分结算。学年学费标准:普通师范类专业,按专业不同收↙费,收费在2000—2200元/年;普通非师范类专业,按专业不同收费,收费在3100—3500元/年范围内;高职专业,按专业不同收费,收费在4600—5800元/年范围内;艺术设计本■科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本科专业7200元/年,美术学(美术教育)本科专业7000元/年,音乐教育专科专业6300元/年,主持与播音专科专业6500元/年,体育教育本科专业33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院地址: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钦州学院(钦州市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邮政编码:535000;咨询电话:0777-2804188、2808566、2807899;监督电话:0777—2808006;学院网址:www.qzu.net.cn。
第二十五条 本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办法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规定、办法即行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执行的时间范围为2009年招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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