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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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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招生类型:计划内统招

                  学 制: 3年

                  网 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18.html  车辆工程系: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财 经 系: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艺术设计系: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程造价;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二、学院成立以分管招生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督察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45888

                  一、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福建、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收费标准

                  2、书籍资料费:所有专业500元/年。

                  4、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六章 录取规则

                  2、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外语语种:我院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2、联系方式:

                  电 话:0595-22500777、22555207

                  传 真:0595-2254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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