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网 址:http://www.qzit.edu.cn
校 址:(主校区)晋江市内ζ 坑镇大学路
第三条校训、育人方针
育人方针:培养身体好、就业好、社会贡献大①的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为保障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平稳运行→,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分项实施细则。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招生计【划、宣传、录取等一系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00777
第六条 2017年普通高考,我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住宿费:1400元/学年(6人间)(泉州市物价局 泉价[2015] 47号)
十一ω条退费标准:参照2013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三条为鼓励进①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 奖、职业技能奖、科研奖、才艺奖、宣传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体育竞技奖等20余大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我∑ 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招生普通文、理科专业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在生源不ㄨ足时,可依据各省招生录取政策,申请降分投档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除参加文、理科文化考试外,需参加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
第ぷ十六条除福建省外考生:参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二十一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0777、22545888、1535959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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