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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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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8年ㄨ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网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条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对于生源地为浙江省和上海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浙江☆省和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条 对江苏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ω无色盲、色弱。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ω 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 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a.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渠道公布;b.我校招生网上公布;c.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①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录取信息以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第四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监督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电话:400 100 6862 传真:025-58690717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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