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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3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1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八条依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我院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条我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我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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