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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4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1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八条依々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我院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条我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我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颁发毕业证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烹饪工艺类:7800元/学年国际方向:8000元/学年
餐饮管理类:7800元/学年
第十九条上述收费,均属于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咨询电话:029-8523310713572114227
邮政编码:710016
电子邮件:yupeng-029@163.com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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