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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3657

                  邮政编码:511370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 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为广东省第二批本科B线,其他省份按生源地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本科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考生高考的文化总分(占40%)及术科分(占60%)计算总分,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经广东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体育类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2. 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与申诉办法

                  接受监督与申诉人:蒋茂能

                  传真号码: 020-82859378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sontan.net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1年3月21日院务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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