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大学普通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及新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的全称:太原大学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另有两个校区: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地址为太原市杏花岭街2号,邮政编码:030001)和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地址为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邮政编码:030012)。
凡被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太原大学普通ㄨ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内芯注明“外语师范学院”字样)。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太原大学校本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对投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ㄨ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公寓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业优秀奖→、文体活动奖⌒ 、精神文明奖▓、社会工作奖和科研技能奖等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五章 其 它
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网址:www.FLNC.com.cn
第二十㊣四条 太原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电话:0351-3366112;
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351-2248888
传真:0351-4923937
太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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