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代码:11242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本部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南路18号 邮政编码:030032
外语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 邮政编码:030012
第十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太原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学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不低于1.62米。
第十五条 学校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ω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ω 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单科成绩排】序的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若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将调∑ 配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予以退档;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①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特别贡献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
第二十二条 太原学院录取的学生,本科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太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科生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太原学院专科毕业证ぷ书。
第二十三条 校本部网址:www.sxtyu.com
教育学院 网址:www.ectyu.com
传真:0351-8378226
教育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351—4923937、2683106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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