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38

  • <tr id='U1TdNk'><strong id='U1TdNk'></strong><small id='U1TdNk'></small><button id='U1TdNk'></button><li id='U1TdNk'><noscript id='U1TdNk'><big id='U1TdNk'></big><dt id='U1TdNk'></dt></noscript></li></tr><ol id='U1TdNk'><option id='U1TdNk'><table id='U1TdNk'><blockquote id='U1TdNk'><tbody id='U1TdNk'></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U1TdNk'></u><kbd id='U1TdNk'><kbd id='U1TdNk'></kbd></kbd>

    <code id='U1TdNk'><strong id='U1TdNk'></strong></code>

    <fieldset id='U1TdNk'></fieldset>
          <span id='U1TdNk'></span>

              <ins id='U1TdNk'></ins>
              <acronym id='U1TdNk'><em id='U1TdNk'></em><td id='U1TdNk'><div id='U1TdNk'></div></td></acronym><address id='U1TdNk'><big id='U1TdNk'><big id='U1TdNk'></big><legend id='U1TdNk'></legend></big></address>

              <i id='U1TdNk'><div id='U1TdNk'><ins id='U1TdNk'></ins></div></i>
              <i id='U1TdNk'></i>
            1. <dl id='U1TdNk'></dl>
              1. <blockquote id='U1TdNk'><q id='U1TdNk'><noscript id='U1TdNk'></noscript><dt id='U1TdNk'></dt></q></blockquote><noframes id='U1TdNk'><i id='U1TdNk'></i>

                同济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同济大学 > 高考招生 >

                同济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列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和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开展。

                  第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按需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战略及规划,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战略决策和安排,审议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

                  第九条 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同济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含自主招生、高ζ 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同济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仍不足的情况下,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ξ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标准不同,一般为每学年600-12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21-65982643,传真电话:021-65981513,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0710,电子邮箱:jcc@tongji.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同济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