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6年招生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第七条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录取进度进行安排。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录取批次实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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