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拉萨校区)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西藏大学(英译名:Tibet University)是西藏自治区所属地方性〗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拉︻萨校区现有老校区(河坝林校区)、新校区(纳金校区)、医学院校〇区、财经学院校区四个校区。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相关校领导和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 我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 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专业执行我区划定的艺术体育分数线,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非艺术类专业有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等(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遵循 “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将进档考生首先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线,依此类推,直 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 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录取过程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按退档处理。
区外各省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若所在省(区、市)没有组 织相关专业的统考(联考),考生则需参加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或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详见附件)的相关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我校在招生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但进校后均限英语。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我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Ψ ,我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大学2016年普通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为免费〓医学定向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班)为免ζ 费定向培养,高考报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请考生登录西藏大学网 站主页具体了『解《西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班)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0]1198号)、《关于落实西藏大学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班)有关经费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上述两专业,免收学费、住宿 费,并发▅放一定生活补助。以上两专业需与相关委托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第二十三条 旅游管理(登山方向)实行“1+2+1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大四①在藏大学习,大二、大三在四川旅游学院学习。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培养学校的标准缴纳。
第五章 附则
http://www.xza.cn/zsjy/zhaosheng/default.asp
咨询电话:0891—6331646或0891—6327038
电子邮件: zsb@utibet.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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