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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理工大学。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设有马房山(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和余家头(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1040号)两个校区。英文译名: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对象:普通高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定向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保送生;港、澳、台地区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参加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核。

                第十三条 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招生办公室提供。

                第十五条 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的院校志愿、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对于江苏省普通文理科考生,我校要求选考科目等级为AB及以上,其他类考生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进档后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

                A类计划入选々资格考生,只能填报材料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 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交通运输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据此制定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身高、视力等方面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二十条 我校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车辆工程)专业、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仅招收有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该两专业间也服从调剂。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省份有统一测试,考生应参加ζ 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将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

                湖北省考生:专业成绩 = 校考成绩÷3 + 联考成绩;

                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国家规定,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需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单位服务,否则按㊣ 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ω两周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后,经审核合格,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ω 书。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7-87651423。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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