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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主页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257

                  第七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九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入住环境优美,拥有完善卐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没有口试要求。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十七条 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充分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九条 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五章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收费标准:

                  2、住宿』费收费标准:

                  3、其它收费标准:

                  生活用品及校服: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480元。

                  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规定清退。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2、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xmafkj.com)公布;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3000号。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7762777 7762778 7762779(早上8:00—晚上10:00)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3677756 18750295511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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