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19门、教学团队1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4个本科专业。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常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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