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3万余人。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安全技术及∏工程),8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13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8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6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8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4个省级实验教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以及MBA、MPAcc专业卐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艺协调发展,地矿与安全学科特色显著、煤炭行业背景突出的办学格局。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九条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二】十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并通过社会及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校外机构资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710054
电子信箱:zsb@x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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