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卐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9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坐落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齐文化发祥地、世界足球发源地、国家园林城市、工业名城——山东省淄博市。
办学指导思想: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瞄准人才需【求市场;专业锁定市场走势,培养跟踪就业岗位;把握高职发展前沿,树立质量立↓校观念;突出高技能教学特色和国际型人才培养特点;建立高效运行机制,优化〖办学效益,争创全国一流职业学院。
奋斗目标:建设全国一流职业学院
校训:只有拼搏,才是人生价值的最好体验
教风:修身 知新 敬业
★ 办学条件
★系(院)设置
★专业设置
★国际⌒ 合作交流
★人才培养
构建“政府、企业、学校”三方联动的校企合作平台。成立淄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建设发展指导委员■会,100家企事业单位成为理事单位,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440家企业任成员单位。
★办学成果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精ㄨ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国家、省、市级※综合荣誉及单项荣誉表彰160余项。新华社和光明日报等媒体关于学院干部人ぷ事制度改革和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报道,先后两次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
第九条 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々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淄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1、实□ 行远程网上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区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5、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有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参考综合评价信息)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7、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9、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淄博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住宿费按山东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励、助学政策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淄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淄博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淄博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淄博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淄博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淄博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淄博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淄博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淄博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