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18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六条 学院2008年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职生 2592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十一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第十五条 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ξ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ζ 项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负责人:姜进
网络「联系人:吴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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