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三章毕业与发证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我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5年我院美术类专业课成绩ξ 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包括本科《数字媒体艺术》、《视觉々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高职《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均兼收文、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ω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学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学年;
资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二十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卐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咨询Q Q:4008877369 938078905(手机用户)
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567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南段(雁环路〓南段)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ぷ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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