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ぷ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 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3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
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19800元/学年:
22000元/学年:
25000元/学年:
28000元/学年:
高职(专科):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13800元/学年:
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8年我院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包括本科《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奖学金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杜斌承奖学金:1000元/学年;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 400-8877-369(免长话) 传真 029-88298754
招生办微信号:ouya_zsb
邮政编码:710065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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