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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ω章程
一、 学校全称:浙江工贸①职业技术学院
二、 校址(含校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四、 办学性质:公办
六、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八、 录取规则:
(二) 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四)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1. 对于浙江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ぷ则。即先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
3. 根据省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7. 无专业加试要求。
十、 在校学生经过学校学习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 招生咨询方式:
(二)传真:0577--88313369
(四)院校网址:http://www.zjitc.net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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