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学校占地面积447亩,在校生近8000人,校内建有17000平方米的实训基地,2000平方米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建立了300多家顶岗实习基地。
第三条 招生机构
2.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做好招生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4.学校纪检ξ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第五条 招生对象
第六条 收费标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ξ 的录取原则。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半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1.承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成绩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或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通知书寄发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四条 章程适用范围
第十五条 章程解释权
第十六条 相关说明
网 址:www.bjczy.edu.cn
邮政编码: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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