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本科,是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 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北京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监委、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1.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3. 开展招生宣传卐、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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