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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邮编:410083。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本科一批、保送生、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录取〓、中外合作办学、单科优秀生、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卐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Ψ 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贫困或录取享有度低的省(区、市)。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100%-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10%。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政策性加分因素,只按高考原始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我校按Ψ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原始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除部分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在线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咨询电话:0731-88830995,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731-88879252。

                  第二十二条 本章∑ 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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