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章程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145年悠久历史,前身校福建@ 船政学堂被誉为“中国第一所高等实业学堂”。2006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于2009年12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的项目验收。今▲年是第三年连续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 学院全称: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66)
3. 层次:大专
5. 学院地址:
南学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6号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ΨΨ,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ζ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建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机构,由学院招生办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的实施办法。
4. 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招生办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第五条 报考条件
2.招收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是⌒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
第七条 体检标准
第八条 考试科目、分数构成
1. 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
(2)考试形式:笔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职业倾向(技能)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3)测试方式: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3—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案进行测试。学院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1)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倾〓向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第九条 招生程序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打印准考证:考生于4月28日—30日登录报考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网上报名地址:dz.fjcpc.edu.cn或www.fjcpc.edu.cn
普通高中考生报名考试费105元/生。文化考试上线,参∴加职业倾向测试的考生每人还须交纳30元面试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高中阶段有获得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一级学会颁发的技能证书或获奖证书和体育竞赛获奖▓证书的考生需卐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2011年参赛获奖者未领取获奖证书,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如有弄虚作假,后果自负),于文化考试时上交我※院招生办(2011年5月2日前,过期不予受理),获奖证书最高加分30分,具体加分标准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确认①。
2. 文化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
(2)文化考试的⊙时间、地点
文化考试地点: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参加职业倾向(技能)测试〖的对象
(2)职业倾向测试的内容
(3)职业倾向(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普通高中考生职业倾向测试时间:2011年5月15日
第十条 录取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ω ,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煤矿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设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10分,第二专业、第三专业、第四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职业倾向测试分数高的考生或在中学学习期间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中职类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的总评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被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 学生待遇
第十二条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2. 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ω育厅、福建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ㄨ案。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1年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3. 招生→联系办法
招生办联系№人:阮老师 赵老师
0591—83511273(招生办),83511991(招生办传♂真)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www.fjcpc.edu.cn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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