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光华校区:广东省茂名市光▅华北路7号;邮政编码:5250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卐,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第二批本科;专科招生∏批次:第三批专科A线。省外招Ψ 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不设置院校志愿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遵循考生的院校志愿顺序(平行志愿同批次◇出档的视为同一顺序),按学校确定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并兼顾专业相∩关科目高考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①慎重报考。
我校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认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度的有关考生加分政策,承认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投档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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