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院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院校代码:13930;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第四条 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学院主要招生类别⌒为:普通高考考生(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年度退役士兵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 作实行“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按考生的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额满按第二专业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有志愿无法满足时,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按规定由后续志愿高分到低分作适当调整,若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名称及专业方向,各专业的选考科目均按当年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的内容执行,学院对各专业无需另外加试。
第十五条 对高中阶▓段获得省、市、县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体育尖子、共产党员可适当照顾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七条 我院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的规定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理工、外语类6000元/生·学年;文史类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北区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东区、中区学生公寓1200元/生·学年。如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有变动,按国家规定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1.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时,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全额交学费者,可先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并给予◤入学就读。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国家助学贷款。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5.专项困难补助。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特困生的生活补贴。
第二十条 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学生进行“全程化”的就业指导。负责对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创业教育、就业指导,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超广东省同层次院校的平均就业率。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邮编:510520
网 址: 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3292 E-mail:ckdzsb@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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