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32

  • <tr id='VSUXuR'><strong id='VSUXuR'></strong><small id='VSUXuR'></small><button id='VSUXuR'></button><li id='VSUXuR'><noscript id='VSUXuR'><big id='VSUXuR'></big><dt id='VSUXuR'></dt></noscript></li></tr><ol id='VSUXuR'><option id='VSUXuR'><table id='VSUXuR'><blockquote id='VSUXuR'><tbody id='VSUXuR'></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VSUXuR'></u><kbd id='VSUXuR'><kbd id='VSUXuR'></kbd></kbd>

    <code id='VSUXuR'><strong id='VSUXuR'></strong></code>

    <fieldset id='VSUXuR'></fieldset>
          <span id='VSUXuR'></span>

              <ins id='VSUXuR'></ins>
              <acronym id='VSUXuR'><em id='VSUXuR'></em><td id='VSUXuR'><div id='VSUXuR'></div></td></acronym><address id='VSUXuR'><big id='VSUXuR'><big id='VSUXuR'></big><legend id='VSUXuR'></legend></big></address>

              <i id='VSUXuR'><div id='VSUXuR'><ins id='VSUXuR'></ins></div></i>
              <i id='VSUXuR'></i>
            1. <dl id='VSUXuR'></dl>
              1. <blockquote id='VSUXuR'><q id='VSUXuR'><noscript id='VSUXuR'></noscript><dt id='VSUXuR'></dt></q></blockquote><noframes id='VSUXuR'><i id='VSUXuR'></i>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广东工程职业技ω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工程∑ 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Ψ、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专科(高职)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广东省☆为专科第三批A线,其他生源省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ζ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ω 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本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 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①件下,优先@ 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卐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的规定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理科类、外语类6000元/生•学年;文科类5000元/生•学年;美术类105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类1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学年。如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有变动,按照国家规定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学校通过以下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国家助学贷款。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4.专项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特困生的生活补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20-83986463 传真:020-83986463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020-87524070

                学校网址:http://www.gpc.net.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々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