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邮政编码:510545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为本科第二批B线,其他省份●参照该省份录取批次的要求设置。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ξ 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卐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Ψ 档处理。
英语加试:英语专业和开设全英班方向的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C级以上;非英语外语语▃种、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国际商↓务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D级以上。
第二十三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ζ 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8000元,非外语类专业全英班每①生每年学费17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四)勤工助学: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 020-22245837
电子邮箱:ngzsjj@163.com
咨询电话: 020-22245021、22245822
电子邮箱:ngzhaoban@21cn.com
招生网址:http://nanguo.gdufs.edu.cn/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于2010年3月16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工①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授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