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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ぷ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 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ㄨ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邮政编码:510545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为本科第二批,其他省╳份参照该省份录取批次的要求设置。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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