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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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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学院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是广西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0603。学校有明秀和长岗两个校区,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投档办法:按生源省区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广西区内提前批专业按顺序志愿投档,志愿优先、成绩排序,体育、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投档;普通批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在控制分数◎线上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05%的比例投档。

                  第十三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以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々生。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日语、泰语专业的考生要参加外语口试。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要求执行。2010年我校继续招收田径、篮球两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年龄不ㄨ超过22周岁,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田径、篮球项目主力队员,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测试,学校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选择拟录取↓考生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二级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按《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奖学金≡、贷学金政策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帮困政策及措施:

                  2.学校设有助困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孝廉奖学金”等。

                  第六章 咨 询

                  1.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771-3903928,学校监察室电话:0771-3908523

                  3.学校招生就业处电子信箱:zsb@gxtc.edu.cn

                  第二@ 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西师范学院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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