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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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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是广西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0603。学校有明秀、长岗和五合三个校区,明ζ秀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五合校区位于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邮编:530299。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卐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预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本专科招生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ぷ,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以高考文化总成绩(艺体生同时以专业术科总分)及与专业相关的科目@ 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主要衡量依据,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2.我校设■有艺术专业校考的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 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 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该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文艺基础。考生必须经过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内容为:视唱练耳、朗诵、舞蹈、绘画等。所有本科普通批填报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志愿且成绩▲达到当年广西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都可以来校々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对进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同等条件▓下,所填报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考生优先安排专业。 (内蒙古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如果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有外语口语测≡试的,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测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或相当于合格及以上的对应等级)。

                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和要求,以及《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中的相关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本项目专业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办学,采取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广西↙师范学院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第四年可自愿选择到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学习,或继︻续在广西师范学◣院学习。本项目招生列入广◢西师范学院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当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ξ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的60%。

                我校的民族预科班分为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入♂学时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2.普通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普通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该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定向招录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到壮汉双语小学就业。

                2.高考结束后,由≡我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初选,按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面试办法,由我校组织面试考官进行面试。

                4.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本专业的招生规定有所调整←,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规定为准,我校招生将做相应的调整。

                1.对填有“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其次安排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男女适当比例和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等〓规则,调剂到尚有缺额的合适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1. 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不含播音与〇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Ψ 向〕专业)12000元/生·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11908元/生·学年。

                3. 职教师资〓班: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6000元/生·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7500元/生·学年。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第七章 联系方式和网址

                1.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1-3103653、3903928(兼传真),学校监察室电话:0771-3908523。

                3.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892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 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ζ 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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