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2017年全本科∑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为湖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为10507)。
第四条 学校为国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常设机构,代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科学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代表学校公正№、公平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有关规定,学校适∩当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对高考录取有〇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规则做以下说明: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安排;若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安排。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 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七条 护理学专业(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当填报该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投档线下降分投档,从高分至低分录取,直至批次线。
第五章 录取要求
第二十条 根据武汉♂市卫计委要求,为其订单式免费培养中西医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本科生,考生须与武汉市卫计委签订订单免▃费培养协议后学校予以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电子档案中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学校将及时通知考生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如考生不能按时间和要求进行复检或复检不合格,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Ψ省物价局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和帮扶,并积极做好资助服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实行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为:http://zs.hbtcm.edu.cn/(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ω区黄家湖西路1号
咨询电话:027-68890297 027-68890299
传真:027-6889005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卐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7年全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2018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7年全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中医药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10年) 08-05
- 湖北中医学院2009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08-05
- 2018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 08-05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3年招生计划 08-05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